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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stOne 发表于 2010-3-8 11:48

[10-03-08] 发票超90天未认证可否退回重新开具

  【问题】

  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90天未认证,可以退回重新开具吗?

  【解答】

  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<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>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2006〕156号)有关发票作废条件的规定,超过90天未认证的发票不可以做作废处理,不可以退回重新开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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